2008年6月2日 星期一

象牙塔

初 讀政政,很迷惘。覺得讀的東西艱深難明,與現實很抽離。特別是政治哲學這一科,我們花很多時談概念,談理想;談正義,談自由;談民主,談平等。談的時候好 像很起勁愉快,但是回頭一想,卻又覺得這些道理有點不證自明,有點媽媽是女人的味道,有點文字遊戲的性質-利用文字築起一個理想國,然後樂在其中;若問, 如何把這理想國變得真實?聽到的答案多半是現實「邊有半斤八兩o甘理想?」

活在象牙塔的不真實,就有如說吹氣公仔Mary對著我笑,是因為有我相陪,樂得心花怒放。問題是,她沒給吹脹前,早已笑了。縱是如此,寫paper時還是挺起勁的,因為加footnote的感覺很過癮。

不覺,在政政已呆了三年時光。一直忘不了一年級上tuto時有人問過的一個問題-他問tutor:「你在政政三年,學了什麼?」Tutor遲疑了一會,才能回答。那一下遲疑,令我更有興趣知道為何世界上有那麼多人住在象牙塔,與文字玩遊戲。

日子有功,開始覺得象牙塔的產品不盡然是廢話一堆。人的行為大抵都是由兩部份構成:價值觀(ends)以及手段(means)。 比方說,我贊成政府任由窮人餓死不是罪過。因為自由萬歲,個人意志萬歲,政府要做的,是最低度的收稅以維持自由市場的運作。至於應否從我口袋裡掏錢給窮 人,決定權應在我而不在政府。換句話說,政府收稅以接濟窮人是不公的,因為未經「我」的首肯。在例子中,個人意志大於一切是價值觀,低稅制是相應的手段。

顯 然,每種價值觀以及其手段總有可商榷的空間。象牙塔正正能提供一個五星級的家讓人埋首書卷,精細深入地理解分析不同的價值觀以及其倡議的方案。回應上例, 政治哲學中的社群主義會說,「我」的定義不只限於單獨的一個我,而應包括其他成員。在這個基礎上,我們便有一份責任照顧貧者-如果我們喜歡說「我」是如此 重要。即使說「我」只能被理解為獨一無二的一個「我」,讀法律的或會說人有自然權(natural right),至少不應容許人餓死街頭。這些都是價值觀的不同解讀。若說手段,即使我們都同意政府推行福利制度,可商榷的空間依然存在,因為有很多模式可供參考:芬蘭,香港,美國……

不能小看這種象牙塔式的理解。或許刻下會覺自身力量少得可憐,縱然知道這些也不會改變什麼。這很難說,因為每分每秒意外都在發生。一旦過程當中抱持了什麼立場,有了什麼理想,之後的路便可以很不同了。

若然覺得人生的意義用不著這麼複雜,不需要這麼偉大,只需簡簡單單賺錢養車養樓養女人養化骨龍,象牙塔依然有存在價值。人生的意義是什麼?如果明天我釘蓋了,今天什麼是最重要的東西? 儒家,佛教,古希臘,基督教各有自家的不朽說,很多象民都曾撰文思考當中的道理。讀讀它們,不會有什麼市場價值,但可以幫你想像你六十歲時的人生該當何如,從而調整自己的endsmeans

當然,我家在香港-一個講求實效實利的地方,因此平衡很重要:既要留意不同象民的作品,亦要留意自己的CV。若只沈迷象牙塔中,與隱敝青年其實沒多大分別。

記得當時那位tutor這樣回答:「我想,大概是思考方式有了改變。」聽來不著邊際輕不著地,其實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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