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2日 星期一

捨起了的筆

來了芬蘭當交換生以後,逐漸重拾我手寫我口的興趣。

記得小時候,百無聊賴時就會拿起筆、幾張原稿紙,很有興致的寫文章。寫的題材廣得很:一次, 母 親送我一枝墨水筆,很美,也很好寫,歡喜得不得了。整天提著它,動不動也在寫字。。結果,不小心把它掉在地上,筆嘴先著地。用不了幾天,筆就正式死亡,這 對我小小的心靈來說,是多大的震撼-那種震撼與成年人見到股市頃刻間上落五百點並無分別。心中一股煩悶,便寫了篇「墨水筆」。又有一次,在九龍公園見到小 時種的幼苗已變成了一株小樹,外貌全變了樣。那時諗初中,還處於喜歡扮大人的階段,於是便「感慨」一番寫文章。

那時寫文章不為什麼,純粹出於我有所感受想寫下來。

後 來大了,這個興趣給丟掉了。我想,原因大概有兩個:第一,人大了,受教育多了,變得聰明了,成了道地香港人-知道但凡做事沒有回報,也就不要榦。於是除非 跟我說不寫好文章上不了大學,否則我也懶得寫。最重要一點是,即使想寫,也有心無力-因為不知道生活中有什麼有趣的東西值得寫。

也許是因為大了,多留意多關心的,不是周遭的人、事與物,而是自己。試想像,當一個人每天都對著鏡子,然後寫自己是全世界最帥的人,總有一天,他會覺得這個世界很悶,不知有什麼可以欣賞。此時此刻,華麗辭藻用不上場,因為文章的靈魂缺了席。

現在不同,來到他鄉生活,事事都覺得新奇。突然之間,覺得這個世界很大,覺得世界本身不存有趣不有趣的分別,而在於我們願意花多少時間理解它,覺得不為任何目的做一件事很自由很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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