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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7月3日 星期四

Exchange 何價


「生活如何?」我問。

「沒什麼,還不是如常上班吃飯睡覺等放假。」傳來一陣電話錄音,不同的是,那是老娘的聲音。

心裡總是有點歉意,父母在香港這個悶熱廚房搏老命的時候,我在地球的另一邊嘻嘻哈哈的花錢,享受人生。

就是因為這點歉意,我老在想:exchange究竟有什麼意義?

上路之前,曾經在海灘上請教mentor這個問題,他是一位我很敬重的老教授。「讀萬卷書不如行萬理路。」他不徐不疾的拋下了一句。到領事館申請visa時,我再次遇到這個問題:「你為什麼要exchange?」「擴闊視野。」我填上了這個「標準」答案。

擴闊視野,其實不一定要靠遠行而居,只要肯花錢做眼皮手術就可以了。很明顯,我還是不滿足於這個答案。

後來想,花時間想這個問題有點笨,有點這樣的味道:站在火場旁邊,想的不是如何救人,而是救人有什麼意義。於是,嘗試變得聰明點,想想辦法如何善用在芬蘭的時間。結果,為自己立下一個原則,那就是多做在香港做不了的事情。用archi人的說法,那就是多做有context的事。

問題是,什麼是在香港做不了的事情?清單上,讀書位列榜首。當然,跟父母匯報時,自然是另一種說法。箇中原因是覺得在香港最不乏的經歷就是讀書,排山倒海的present,mid-term,final令人覺得吃飯超過一小時著實過份。若然花費數萬元到芬蘭逗留半年,仍然以讀書為主,仍然老躲在室內苦讀,那跟在香港有什麼分別?

芬蘭的學制很有趣,有不少課程只為期數星期,而不像香港般長達一學期。結果,完成了兩個法律課以後,我開始荒廢學業。

荒 廢學業以後,花了不少時間在理解芬蘭的各方面,包括歷史、經濟發展、教育、政制以及社會福利。起初,很有一股蠻勁,從圖書館搬來一本本書慢慢讀。有了基本 認識以後,也就少讀了,因為在芬蘭初期我覺得花太多時間閱讀有點自閉,同時間,我想聽聽當地人如何看自己國家的種種。就是這個原因,我經常課也不上,到一 間食物比unicafe(最為出名的學生飯堂)更美味,價錢更合理的Manala(說來有趣,Manala意指地獄,換言之我經常 go to hell for lunch)吃午飯。那是芬蘭一個學生會擁有的產業,午飯時間有很多芬蘭大學生。在那裡認識了不少朋友,談了很多關於芬蘭的事,與香港的種種作對比從而思考了很多,享用了很多愉快的午飯。

多 認識朋友是初到芬蘭時不斷有的想法,也是我荒廢學業一個很有力的藉口。這裡指的不止是芬蘭人,還包括其他國家的人。理由是很想了解其他國家的人的對不同 人、事、物的想法,然後與自己的、香港的對比,從而有所借鏡。因此,縱然不太喜歡到派對,在頭三個月裡我每星期都會到派對一次,漸漸跟不少人熟絡。不過所 謂熟絡,是指相互認得大家,談話句數多於hi與bye兩句。有時候,他們會問:「怎麼兩手空空?」「沒錢買啤酒。」「哈,那怎行?」然後熱情的請我飲啤酒。這些呃酒飲的日子,令人快意非常。

在 派對中漸漸養成一個習慣,那就是主動搭訕。去旅行時,深深地體會這個習慣的可愛之處。就是因為這個癖好,令我在西班牙唱歌時認識了一個葡萄牙妹妹,在羅馬 利亞一間咖啡店喝咖啡時,嫁雞隨雞嫁狗隨狗的老闆娘跟我分享跟著外交官老公雞飛狗走的見聞以及對國家的感受,與在列車上得到一位西班牙朋友的幫忙。他們的 出現,令旅行變得豐實。

跟同房的一起的日子亦非常特別。晚飯時的談話、到公園玩體適能、在家中搞派對……令我有些體會,或是喚回了一些已遺忘的道理。

去旅行的時候,跟在芬蘭的心態相距不遠—很想可以觀察多些居民的生活方式以及生活狀況,對名勝反而不是興趣很濃。原因是歐洲的建築風格大同小異,覺得在名勝前擺一個v字手勢在臉旁大喊一聲yeah然 後拍一張照不是很重要。我愛做的,是在城市亂逛,到了一些有趣而不知名的地方,便隨意詢問當地人。因為路在口邊,很多時候我都不用地圖,特別喜愛叫當地人 推薦一些有趣地方,省卻查看文字的時間。也喜歡打書釘,好處是可以知道當地人的閱讀習慣從而理解他們的想法文化。一位好友告訴我這個道理以後,我牢牢記 住。得到的意外驚喜倒不少,記得有一次在奧地利亂行,途經一間舊書店,走進去,發現一本由美國記者寫的關於奧地利人性格的書,過癮得很。後來讀到一段:「旅行的一個好處,便是看到世界上,原來有那麼多人,活得和我們完全不一樣,追求一些完全不同的東西;他們生命 中的喜樂,原來是我們不曾想像過的;我們苦苦執著的,卻不見得真的如此重要。看到自己和所屬社會的限制,然後在有限的人生中,力求讓自己活得自由一點,精 神的視域擴闊一點,或許只能這樣吧。」很有共鳴,這也許解釋了我為何有把旅行弄成field trip模樣的癖好。

在芬蘭生活了四個月後,方式有點不同。因為朋友多了,開始不多到派對,多花了時間到朋友家中吃飯聊天。又或是手拿一本感興趣的書,在綠林中,在波羅的海前沒有time pressure的 讀上三四個小時。記得有一次,到馬吃草的圈內讀書;馬兒吃草我看書。突然之間,馬兒步前,耳邊聽到牠嘴嚼的聲音,我伸手摸了牠的頭。後來芬蘭人叫我離開, 因為他們有條規距:馬兒吃草時,遊人不准進入圈內,以防意外。又或是游泳與桑拿以後累了,在草地上曬著太陽睡上一小時才回家。又或是在晚上多看在香港不大 會看的電影,然後看影評。又或是像刻下般粗製濫造文章,總結所見所聞。現在已累積了兩萬字。又或是多花時間在赫爾辛基的橫街雜項閒逛,之前沒有這樣幹,是 因為走堂還不多。又或是,讀讀芬蘭的新聞。

還有兩三個星期,也就要回家了。每天晚上,都聽見不同的房間在搞farewell party。悄然地,尾聲了。exchange究竟有什麼意義?我還在問自己,我還是不曉。不過,當我見到大家雀躍地討論鍾欣桐的私人房照有什麼社會意義,便知道要建構一個答案不難,對著父母也能有交代。

曾經讀過蘋果CEO Steve Jobs的這段話:「你無法預先把(生活中的)點點滴滴串連起來;只有在將來回顧時,你才會明白那些點點滴滴是如何串在一起的……所以你得相信,眼前你經歷的種種,將來多少會連結在一起。你得信任某個東西,直覺也好、命運也好、生命也好、或者因果報應 (Karma)也好。」答案,也就留給時間告知吧。

2008年6月2日 星期一

家是哪裡好

在芬蘭遇到一個香港人, 生活了十六年, 現在是一個碩士生。與他閒聊了幾句。

「芬蘭生活如何? 好玩嗎?」

「不,很悶。娛樂大都是去去party, 喝喝酒。」他說。

「香港生活應該多姿多采一些吧。」我以為。

「也不。」有點意外。「香港的生活也只不過是打邊爐,飲荼,唱唱k。」

想來也是。談話之前,原以為香港的生活比較好。那是因為直覺覺得香港有很多玩意,有不夜天,芬蘭的應該是不能比擬吧。聽到他這樣比較兩地生活,倒令我有一點反思。

很多歐洲人喜歡把時間花在派對上,在重音樂中狂歡起舞,暢飲杯中物。自己對此不太熱衷,覺得舞池中的人與觸電般的抖振無異,而音樂也太大聲了,談話很難。若說派對是在歐洲認識朋友很重要的一個途徑,我會認為這樣認識朋友只能過一時之癮;派對過後,則一切如常。在派對中的事, 人與物會變得如事後煙的雲霧般模糊。

香港呢? 想想唱k。 我們會花大半天乖乖的在暗暗的房間裡,坐著站著對著熒幕狂歡喊叫。不曉得我們在幹什麼的,會以為我們是小檻的朋友。飲茶與打邊爐本身其實也沒什麼過癮的地 方,涉及的動作不外乎叫菜、起筷、動牙筋,然後再叫菜、起筷、動牙筋。這些活動本質上不見得很有趣,充其量與派對打個和。

有人可能會不滿意這樣的說法,會爭說香港有具特色的東西,令到這裡的生活不平凡。我們有什麼特色呢?五光十色的高樓大廈嗎?其實很多城市也有。地少人多,塞車成生活一環? 算是一種特色吧,但是不認為香港擁有這種特色的專利權,我們的祖國也有。況且,與芬蘭多樣且完善準時的交通系統相比較,這不會是令我掛念香港的一種特色。盆菜嗎? 芬蘭亦有它的特色食物。

倘 若不在吃喝玩樂層面上思考,可以轉至生活條件層面。香港物質素來不缺,問題是你有沒有錢買。貧者似乎連基本生活條件也要頭痛。學生好不了多少,要供付基本 教育,即小學、中學、大學,勉強是可以的。但是這並不足以提升自己的競爭力,以實現自己的理想。要知道,在香港,「理想」是類近在中環擺賣的高檔貨品。以 志願做大律師為例,要達到既能糊口又能伸張正義的階段,需要的時間大概是九年,需要的金錢大概二十萬以上。跟歐洲朋友計算以後,他們的反應大抵都是伸一伸 舌頭,說一聲:「加油。」

芬蘭是一個重稅國家,有錢人什至要將一半收入納稅。曾經問過芬蘭友人:「這麼重稅,沒人反對嗎?」 「反對故然有,但不礙事,因為不是主流聲音。」身為一個香港人,對此難以理解,因為我是喝不干預政策的水大的。在這樣的制度下,沒有人需要為生活惆悵,大 夥兒可以廉價享用高級的醫療服務,還有種種社會福利。因此在芬蘭,清潔工一直缺人,因為大家一則生活有保障,二來覺得薪資不及其他工種,不屑找這種職業。 不過要知道,一個清潔工的時薪也有九歐元(九十港元),而每餐飲食便宜的只需四歐元;另外,工人權益受到嚴格保障。在香港,這是奇蹟。

學生更是愉快,上大學是免費的。學生可以自己決定修讀時間,政府負責出錢。大學擁有餐店,藥房等,學生優惠多的是。換句話說,芬蘭可算是與烏托邦很相近的國家了。香港怎地也比不上。

縱是如此,我還是心繫香港。我想原因是我愛的人都在香港-朋友,親人,是他們令到本來淡而無味的消遣節目變得有趣;是他們令到覺得香港生活無論壓力多大也不再重要。這或許就是生於斯長於斯的意思吧。

捨起了的筆

來了芬蘭當交換生以後,逐漸重拾我手寫我口的興趣。

記得小時候,百無聊賴時就會拿起筆、幾張原稿紙,很有興致的寫文章。寫的題材廣得很:一次, 母 親送我一枝墨水筆,很美,也很好寫,歡喜得不得了。整天提著它,動不動也在寫字。。結果,不小心把它掉在地上,筆嘴先著地。用不了幾天,筆就正式死亡,這 對我小小的心靈來說,是多大的震撼-那種震撼與成年人見到股市頃刻間上落五百點並無分別。心中一股煩悶,便寫了篇「墨水筆」。又有一次,在九龍公園見到小 時種的幼苗已變成了一株小樹,外貌全變了樣。那時諗初中,還處於喜歡扮大人的階段,於是便「感慨」一番寫文章。

那時寫文章不為什麼,純粹出於我有所感受想寫下來。

後 來大了,這個興趣給丟掉了。我想,原因大概有兩個:第一,人大了,受教育多了,變得聰明了,成了道地香港人-知道但凡做事沒有回報,也就不要榦。於是除非 跟我說不寫好文章上不了大學,否則我也懶得寫。最重要一點是,即使想寫,也有心無力-因為不知道生活中有什麼有趣的東西值得寫。

也許是因為大了,多留意多關心的,不是周遭的人、事與物,而是自己。試想像,當一個人每天都對著鏡子,然後寫自己是全世界最帥的人,總有一天,他會覺得這個世界很悶,不知有什麼可以欣賞。此時此刻,華麗辭藻用不上場,因為文章的靈魂缺了席。

現在不同,來到他鄉生活,事事都覺得新奇。突然之間,覺得這個世界很大,覺得世界本身不存有趣不有趣的分別,而在於我們願意花多少時間理解它,覺得不為任何目的做一件事很自由很愉快。